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考试科目真题答案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时间

上海自主招生2019-07-17 11:06:43李一老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6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3)具有其他特别突出的创新潜质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与笔试科目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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