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的,户籍民警打印《业务受理单》、《户口迁移审批表》和《办理户口承诺单》,经社区民警核实无误后报所领导核准,5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条件:公民在芜湖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不在本市的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1)亲属关系证明;2)成年子女未婚证明(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户口簿;4)申请人身份证;5)户口准迁证(民警签发并电子化);6)户口迁移证(民警受理并电子化);
办理地点:辖区派出所(目前芜湖市区户口全城通办,可在市区任意一个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业务)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2)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的,户籍民警打印《业务受理单》、《户口迁移审批表》和《办理户口承诺单》,经社区民警核实无误后报所领导核准,5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4、工作调动
办理条件:1)行政、事业和跨地区行业单位职工,通过正常工作调动来本市工作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户口迁入;2)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1)人事部门工作调动命令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具有中级工作以上的职业资格的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单位证明;3)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4)户口簿;5)申请人身份证;6)户口准迁证(民警签发并电子化);7)户口迁移证(民警受理并电子化)。
办理地点:辖区派出所(目前芜湖市区户口全城通办,可在市区任意一个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业务)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