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要写借出原因吗? 写借条一定要写借款原因吗

法律百科2023-12-26 07:04:51佚名

一、写借条要写借出原因吗

不一定,写借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写借款原因。应当写明借款金额、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还款时间等,具体应当写明的内容有: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身份证号。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日期要精确到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写明违约的条款,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协商解决。双方根据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是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在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欠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是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写借条时只要把具体法律效应的条款写清楚即可,借出原因不是必须明确的内容,借条中应当体现借款日期、转款方式,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重要凭据,按约定日期未及时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凭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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