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只有户口簿、住所证明、务工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证件类型相同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3)只有户口簿、住所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4)只有户口簿、务工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各公办学校按上述顺序招生满额后,剩下未能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学校招生范围的划分
在调查统计各片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的基础上,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招生容量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
报名登记需交验的材料
中心城区小学、初中入学对象报名登记时分别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报读初中的需交学生电子学籍基本信息表。
2.户籍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带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驻贵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须带:
(1)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单方现役军人证。
4.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须带户口簿和民政部门证明。
5.户籍不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儿童少年(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带:
(1)户口簿(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贵港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