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特别强调的是,下列人员还可以享受到倾斜调整:
1.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先增加15元;再对上述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6元和9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55元的,调整到2555元。
此外,方案还指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基本养老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