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贵州退休金上调方案,贵州退休金何时补发时间安排
7月2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对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举将惠及贵州省104万企业退休人员和38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此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单独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标准统一;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单独调整体现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关爱;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对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
具体调整政策如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发〔2018〕12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18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人员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