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带薪年假”你休了么?

相关政策2019-07-25 11:12:33王华老师

2019马上过半,小伙伴们的带薪年假还没休的,可以计划休假了。无论是打算周游世界还是宅在家里,关于带薪年假的这些规定你一定要知道!具体是哪些,主色网带您详细了解。

2019年的“带薪年假”你休了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那么,带薪年假一般休几天呢?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

根据《年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假休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来员来说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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