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2:09李天扬老师

3、慢性病种门诊待遇: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报销。

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报销材料

1、门诊费用报销:

(1)、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出具的财税统一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单位证明参保人身份及门诊事实的书面证明;

(5)、经住院参保人签名确认的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2、住院费用报销: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2)、患者本人身份证

(2)、单位书面证明

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

参保人带上述资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待遇核发窗口办理报销。

门诊报销:

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并在出院(或就诊)后办理报销。

报销地点

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

地址:金华市宾虹路500号

电话:0579-82067190

武义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金华市武义县壶山下街71号

电话:0579-87660803

上一页首页3/4尾页下一页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