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20分,英语8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A档:
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3.C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3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排名前30%—60%之间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排名后40%考生给予C档录取优惠政策。
五、咨询
电话:021-65904372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六、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