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六周年,湖湘大地“廉”风拂面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由此破题。12月25日,省委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南一刻不停歇。
谁曾想,600余字,6周年,如此深刻改变中国,也深刻改变湖南……
史上最严“限宴令”撼动三湘
开门立规,驰而不息。
用电子炮代替鞭炮,不设拱门,只邀请亲友参加,酒席只办6桌……前不久,湘阴县金龙镇老党员黄爹去世后,子女按照老人的遗嘱节俭操办了丧事。一场丧礼下来,节约5万余元。
宴请少了,送礼少了,人情更加纯粹了……这正是湖南省实施“限宴令”带来的生动变化。
五年前,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湖南省纪委通过三湘风纪网公布《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实行网上“纳谏”, “开门立规”。
第一个“吃螃蟹”的,往往容易走上风口浪尖。
一篇《湖南纪委:接受不了“生子祝寿禁办酒”可退党辞职》的报道火遍网上网下。半个月共征集留言建议近800条,3.6万余名网友参与讨论。在近九成网友点赞叫好声中,湖南史上最严“限宴令”于2013年11月高调实施。
禁令发威,纪律带电。“限宴令”施行后的第一天,耒阳市水利局人饮办副主任兼设计室主任李某顶风违纪,为母亲办60大寿,在酒店摆酒20桌,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被免职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后,“带电”新规让违纪者“伸手必被捉”:2015年4月,临武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刘红玲大操大办乔迁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9月,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原党委书记黄涛违规操办父亲丧事共置办宴席125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对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乔迁宴、入伍宴、升职宴在湖南成“禁区”,升学宴、谢师宴、感恩宴在湖南遭“围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