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狗的态度颇为矛盾:一方面,很多人认为狗象征着忠诚,是人类的好朋友,甚至可能比任何动物(包括猫)都更像一个家庭成员;但另一面,在汉语中有着一大堆对狗的贬义词汇,诸如:鹰犬、猪狗不如、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打狗也要看主人面,像“犬子”、“犬马之劳”之类谦辞中也隐含着“卑贱”的意味。
不仅如此,中国还有吃狗肉的习俗,近几年玉林狗肉节不止一次引起争议,2002年日韩世界杯时,因为韩国人爱吃狗肉(这一点也表明韩国毕竟是中国文化圈的一员),甚至几乎一度引起国际纠纷。在这一点上,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文明与世界上几乎所有地区都不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一言以蔽之,这是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发展极其成熟状态的农业文明,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狗所处的位置和代表的文化象征意义因而都大大不同。
狗的文化意义
狗是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之一。《动物考古学》认为,在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的家养动物只有七种,但除了狗以外,其余六种(马、驴、猪、黄牛、山羊、绵羊)都能有效地将人类不能直接食用的植物性食物转化为肉量,唯独家犬作为肉食动物是个例外。[1]也就是说,对原始人类来说,驯养大部分家畜的目的都是经济性质的:为了利用他们的皮毛和血肉[2],但对狗的驯化却不是为了吃它们的肉,否则它们作为肉食动物不仅能量转化效率低,而且还可能和人类争食。
郎世宁,《十骏犬图》之雪爪卢、霜花鹞
的确,狗在人类社会中的位置极为特殊。作为一种动物,它所起到的作用之广泛,也是难以比拟的:根据不同的需要,狗可以执行狩猎、放牧、警卫、追踪、陪伴(宠物或导盲等)[3]等不同任务,甚至被屠宰后狗皮和肉量都仍然能服务于人类的需要。在其最初的驯养中心西亚地区的文化中,狗一直受到高度尊敬。在古波斯的拜火教传统中,狗被视为上苍赐福的动物,壁画、浮雕中常出现波斯国王和贵族脚下奔跑着一群犬的画面。[4]
在拜火教葬礼上,圣火坛边必定会有狗出现,这一仪式称作“犬视”(Sagdid),属于葬礼的核心部分,人们相信徘徊在亡灵身边的狗能驱赶走妄图吞噬亡者灵魂的恶魔纳萨,并能辨清亡者到底是假死还是真死。[5]在这里,狗被认为是正义与益处的化身,在人类最重要的仪式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精神性角色。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西亚盛行的是一种狩猎文化(古代波斯在伊斯兰化之后仍然如此),直至20世纪之前,狩猎一直是最重要的贵族运动之一,对帝王贵族们来说,狩猎既是愉悦身心的体育运动,又是对战争的模拟训练,而战争是他们最在意的事业。[6]
据古希腊历史学家记载,波斯帝王常在百姓禁止入内的禁苑中狩猎,那被称为“天堂猎场”(paradeisos)。中国神话传说的二郎神就源出拜火教文化,总是追随他左右的哮天犬正是这一传统的产物。不仅波斯、粟特文化如此,事实上正如《欧亚皇家狩猎史》所言,在整个欧亚大陆的传统时代,包括以猎狐为乐趣的英国,狩猎都被视为是贵族运动。
凡是在这种狩猎文化盛行的地区,狗通常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喜爱乃至尊敬。因为在游牧狩猎生活中,狗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辅助性”或“精神性”的,它们由此被视为“助手”或“伙伴”。
中国当然也有狩猎文化,但农业生活在极早的年代里就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其主导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愈加强化,最终,中国文化中发展出一种从农业视角出发反对狩猎的强烈观念,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社会地位和文化象征意味都大大不同了。
狩猎文化的盛衰
中国并非狗的驯化中心,最初的狗可能是在史前时代随着马车等一同从中亚地区传入的。研究商代国家起源问题的瑞典汉学家马思中(Magnus Fiskesj)认为,商代君主的重要使命之一便是将荒野改造为文化地理空间,因而甲骨文中频繁记载商王在华北平原大量捕猎野生动物。[7]当时行猎是尚武的贵族最重要的活动,最早在篆文中出现的“知”字从矢从口,本意很可能即指谈论行猎、作战经验。从《诗经·七月》等上古文献看,冬季打猎是惯有的事。[8]《史记·魏公子列传》记载,魏国烽火警报,误以为赵国军队从北境入侵,但最终却发现只是赵王打猎——这意味着“行猎”和“行军”这两件事在外观上很难分辨。事实上,最早在乡村创立保甲制度的管仲,也规定春秋两季借狩猎来训练军旅,以达到“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的效果。[9]
军事贵族狩猎、普通百姓务农,这在最初是可以并行不悖的。但随着田地的不断开垦,两种行为就日渐不相容了。
郎世宁,《十骏犬图》之墨玉璃、金翅猃
《诗经·鲁颂·駉》中反复出现一句“駉駉牡马,在坰之野”,据《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则坰是非常边远的地带。为何选择如此边远之地放牧?答案是牲畜会践踏农田。《駉》篇郑笺:“必牧于坰野者,避民居与良田也”。大体从春秋中期开始,越来越多的君王贵族开始意识到:农业生产是国力强盛之本,必须使行猎不妨碍农业活动、伤害百姓,何况中国农业没有欧洲中世纪那样的轮作制,因而猎场与农田的冲突更甚[10];但与此同时,他们大多又都是军事贵族,行猎所包含的尚武教育几乎是必不可少的,由此,狩猎越来越成为一种有争议的行为。
据《管子·小匡》记载,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忐忑地询问:“寡人不幸而好田,又好色,得毋害于霸乎?”喜欢打猎(“好田”)竟然和“好色”一起,被视为可能伤害霸业的过失;与此同时,进谏君王不田猎,则被视为贤明之举(如楚庄王的妃嫔樊姬[11])。孟子虽然对梁惠王说,只要与民同乐,鼓乐、田猎都没什么问题[12],但显然这也意味着,如果一个君王不能与民同乐,那么打猎这种行为是不能得到原谅的。此外,随着农耕文明的发展,以狩猎、畜牧为主的游牧民族也越来越被看作是“夷狄”,当时一些异族便被称作“犬戎”、“犬夷”,遭到过着定居生活的华夏族的排斥。
战国以后,这种矛盾越发突出。由于在各国的激烈交战中,最终证明依靠自耕农的全面军国主义化动员要比依靠少部分军事贵族精英获胜概率更高,何况少数封建军事贵族的独立性也更容易威胁到君主的威权,因此君主变得更加倾向于抑制田猎。[13]
尤其是在东汉建立之后,中央集权的主要办法之一便是军权进一步集中于中央,并加强对诸侯王和皇室贵族的控制[14],具体做法则是强化文治,淡化贵族阶层的军事色彩。到唐代武则天、唐玄宗时代以降,不但文武分途,而且“文士的政治、社会声望也远比武人为高,汉晋南北朝以来的武装豪族渐渐消逝了”[15],社会的中坚力量不再是军事贵族,而成了文士阶层。
郎世宁,《十骏犬图》之蓦空鹊、睒星狼
这并不是说战国之后的贵族就不再喜欢狩猎活动,相反,代不乏人,尤其是那些有着北族血统背景的贵族。最有名的如北齐后主高纬,甚至在国内重镇平阳被攻破、即将亡国之际,还在继续打猎[16];唐高祖李渊之子巢王李元吉更有一句名言:“我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其长兄李建成也“驰猎无度”[17],在后世的记载中,这都被视作其行为不端的证明。出身沙陀突厥的后唐庄宗李存勖,勇武过人,以好田猎著称,“每出,未有不蹂践苗稼”[18]。
北宋以后,除了游牧民族建立的征服王朝之外,中国君王贵族的军事性色彩越发弱化,甚至贵族阶层自身也遭到极大削弱,北宋元祐八年(1093)宰相吕大防告知哲宗说,“不好畋猎”乃是“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的重要因素之一。[19]这意味着在经过一千多年的争论之后,狩猎作为一种贵族文化全面败北,“不得狩猎”在一个农业文明为主体的社会中取得了道德律令般的绝对地位。[20]
从农业社会的角度来说,贵族的狩猎行为乃是非生产性的活动,弊害甚大,不仅常常践踏禾苗庄稼,而且骚扰民间[21],绝对不是什么值得肯定的行为;很自然地,从这样一个农民的视角出发来看,贵族打猎时的“鹰犬”和“走狗”当然便是帮凶,他们既能纵狗行猎,恐怕也能纵狗咬人,老百姓在这种情况下对狗几乎不可能会有什么好感。
成吉思汗手下有“四狗”,但这仅指这四人是其得力助手,其人并不以为耻;但在汉文化中,明末魏忠贤党徒“十狗”,则显然隐含贬义。犬虽然在上古典籍中就是六牲之一,但在农业生活中却远不及狩猎活动中那么重要,对农民来说,狗可有可无,最多起到辅助性的看家护院作用——就像“鸡犬不宁”、“鸡犬升天”这样的成语所标明的,狗只是农民家里最卑贱的成员。
就此而言,狩猎文化的衰落,奠定了狗在中国人心目的形象和文化意义。
郎世宁,《十骏犬图》之茹黄豹、苍水虬
狗肉文化
中国文化不仅常常贱视狗,而且还吃狗肉——在有些文化中,这可是一种骇人听闻的行为。十字军东征时,法兰克的编年史家艾克斯在描述当时的恐怖气氛时说:“我们的士兵不但不怕吃突厥人和撒拉逊人的尸体,他们连狗都敢吃!”[22]言下之意,似乎吃狗肉比吃人肉还要难以接受。在现代美国俚语中,“食狗佬”(dog eater)是对亚洲人的蔑称。[23]
在中国,狗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低贱的食物,所谓“挂羊头卖狗肉”,众所周知指的是以次充好,这意味着人们心目中羊肉远比狗肉珍贵。这个成语最初虽出现于宋代[24],但类似的意味则早已出现——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屠狗就被视为是一种卑贱的职业。
在《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一个著名的典故:韩信羞于与出身卑微的西汉建国功臣为伍,有一次拜访屠狗出身的樊哙[25],樊哙受宠若惊,跪拜送迎,但韩信出门后却笑说,自己竟然“与哙等为伍”!无论是唐人张说所言的“王侯无种,屠狗起于将军”,还是明人曹学佺的名句“仗义每多屠狗辈”,“屠狗”都寓意出身极其卑微。
当然,屠夫本身就是贱业,《史记·魏公子列传》中隐居民间的大力士朱亥便是屠夫,但从《庄子》所述“庖丁解牛”的故事看,屠牛的庖丁并不算卑贱,至少他能和梁惠王对话,并让国君听取他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战国秦汉之际屡屡出现屠狗者的身影,如《史记·刺客列传》里的著名刺客聂政便是“狗屠”,而另一位留下更惊人事迹的荆轲,也曾每日在燕都的市井中与屠狗之辈饮酒悲歌。
郎世宁,《十骏犬图》之斑锦彪、苍猊
研究饮食文化的学者王利华发现,先秦两汉时期的人经常吃狗肉,但“中古时代,却不仅见不到‘屠狗为业’的记载,而且关于食用狗肉的记载也几乎不见,这确实是一个很有趣的变化,个中原因尚待探究”[26],当时占绝对支配地位的肉食是羊肉。这恐怕正因为两汉以后随之而来的是鲜卑等北方蛮族入侵的时代,身为征服者的军事贵族带来的饮食习惯偏重羊肉,而没有吃狗肉的习惯。
到了清代,檀萃《滇海虞衡志》中说:“顾今周行天下,未见有卖狗肉之市、公然自命为屠狗之人。……曾见粤市肩狗肉而卖之,讳其名曰地羊。黔省狗场有卖狗肉者,但数家耳。滇俗多回教,以犬、豕肉为忌,而道家说又重戒犬、牛,故食犬由是遂废。”俞为洁《中国食料史》据此认为,清代“食狗之俗因受到了伦理道德的进一步抵制而愈加少见。”[27]
这样看来,战国秦汉时期的确非常特殊,那不仅是狩猎与农耕两种生活方式最初激烈冲撞的时代,也是屠狗者作为社会底层人物大放光彩的时代。随着春秋战国时代的政局演变,原本开放的公地逐渐被私有化或圈为庄园,乡村自给自足遭到破坏,失去公地的农民或堕入底层的小贵族分化为无地劳动力或操持贱业的城市游民。
不妨推想:由于狗在农业生活中远不及牛羊等大牲畜有价值,何况日渐增长的人口本身可能也面临食物短缺,于是“无用”的狗被大量屠宰,作为廉价的肉食来源供给给底层民众,毕竟羊肉和牛肉可能是他们吃不起的。这些屠狗者虽然是地位低下的社会边缘人物,但却是进击精神极强的游民士人,并由于脱离了宗法社会的束缚而获得行动自由与机会,反倒比普通人更敢于“干大事”。
吃狗肉即便在饮食文化也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微小侧面,只不过由此出发我们可以窥见一个社会的性质:他们是如何对待狗的、为何如此,又与什么社会结构的变迁相关。从某种程度上我们或许可以说,理解中国人为什么吃狗肉,也就理解了中国社会的某些最深层的特点。
汉代陶狗
【注释】
[1]瑞兹(Elizabeth J. Reitz)、维恩(Elizabeth S. Wing)《动物考古学》,p.247。
[2]当然,马在被驯化后也更多被用于骑乘、运输,牛被驯化后则广泛用于犁地等农业生产,它们肉量被食用的目的随之减弱,中国历代甚至屡次下令禁止屠宰耕牛。但无论如何,牛肉、马肉在不同社会的不同时期仍被广泛食用。
[3]马尔夏克(Boris Marshak)《突厥人、粟特人与娜娜女神》,p.177。
[4]狩猎、放牧可能是比陪伴更核心、更早出现的功能,“在阿富汗,狗不是宠物,人们养狗是为了打猎,为了保护羊群,或是为了斗狗。”见《寻路阿富汗》,p.153。
[5]乐仲迪《从波斯波利斯到长安西市》,p.96、p.105。
[6]康马泰《唐风吹拂撒马尔罕:粟特艺术与中国、波斯、印度、拜占庭》,p.59,又参见《欧亚皇家狩猎史》。
[7]转引自《宗子维城》,p.291。
[8]狩猎之“狩”字,最早即指冬季打猎,其盛行正表明冬季是最惯常的打猎季节。《东周列国志》第十六回管仲说:“四时之隙,从事田猎:春日搜,以索不孕之兽;夏曰苗,以除五谷之灾;秋日狝,行杀以顺秋气;冬曰狩,围守以告成功,使民习于武事。是故军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内教既成,勿令迁徙。”
[9]顾颉刚、童书业著《春秋史》,p.38。
[10]食草动物过多也会超过土地负载力,土壤可能受到侵蚀而不再适合耕种。此种情况见于16世纪的墨西哥,对放牧不加控制的结果是导致肥沃的梅斯基塔尔河流域(Mezquital Valley)在几十年内就变成了荒芜的沙漠。见杰弗里·皮尔彻(Jeffrey M. Pilcher)《世界历史上的食物》,p.25。
[11]《列女传·卷之二·贤明传·楚庄樊姬》:“庄王即位,好狩猎,樊姬谏不止,乃不食禽兽之肉。王改过,勤于政事。”
[12]《孟子·梁惠王下》:“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这种观念在儒家思想中再三出现,如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一〇王礼考五田猎:“文王囿百里,民以为尚小;齐宣王囿四十里,民以为大:裕民之与夺民也。”也就是说,同样的行为,如果是与民争夺,那就不可取,但这里反映的,不如说是战国时代猎场与农地的矛盾更突出了。
[13]战国时代君王抑制田猎的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农业生产重要性的提升,这意味着他们逐渐转化为土地贵族。这一过程可参考后世的一个例子:蒙古人攻占波斯后,伊利汗逐渐将其军队转变为亦黑塔体制,即士兵从封赠的土地上获得岁入,“亦黑塔持有者并不‘拥有’土地,甚至也不管理土地,他们仅仅接受岁入的一部分。其考虑就是,有了这些土地(无论是农村、市场还是果园)上产出的稳定收人,他们就不太可能去抢掠或让他们的畜群践踏农民的田地”(梅天穆《世界历史上的蒙古征服》,p.83)。由此可以设想,当一个军事贵族逐渐拥有并管理土地时,那么将更加重视不能让狩猎活动损害农业生产。
[14]林聪舜《儒学与汉帝国意识形态》,p.242。
[15]《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p.366。武装豪族在东汉时代仍是常有的事,从社会风气上也可见一斑,如《后汉书》卷七五袁术传:“少以侠气闻,数与诸公子飞鹰走狗。”
[16]《北史》卷十四:“周师之取平阳,帝猎于三堆,晋州亟告急。帝将还,淑妃请更杀一围,帝从其言。”更著名的是李商隐的《北齐二首》之二:“巧笑知堪敌万,倾城最在著戎衣。晋阳已陷休回顾,更请君王猎一围。”
[17]《旧唐书·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高祖二十二子》:建成“时甚暑,而驰猎无度,士卒不堪其劳,逃者过半。高祖忧其不闲政术,每令习时事,自非军国大务,悉委决之。”不过,李世民本人其实也喜好狩猎,《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贞观五年条:“冬,十月,丙午,上逐兔于后苑,左领军将军执失思力谏曰:‘天命陛下为华、夷父母,奈何自轻!’上又将逐鹿,思力脱巾解带,跪而固谏,上为之止。”
[18]《旧五代史》卷三四庄宗纪八引《五代史补》。又参见《新五代史》卷三七伶官传、《新五代史》卷五十六杂传,但两传所载劝谏庄宗的人物有所不同。
[1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〇,元祐八年正月丁亥条:“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唯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斥,此宽仁之法也。至于虚己纳谏,不好畋猎,不尚玩好,不用玉器,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
[20]这种胜利是不寻常的。在欧洲,尽管法国也是一个农业国家,但国王和贵族的狩猎权长期不可动摇。法王亨利四世还曾禁止贵族穿越成长中的谷物或收获前的葡萄园,但路易十四发布的一个敕令要求平民“在他们圈地的篱笆处留一个缺口,好让贵族的马车通过。他还特别禁止平民打猎,哪怕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也不行。贵族们打猎越来越少,导致野生动物大量增加,但农民不能保护自己的庄稼免受它们糟蹋。在18世纪,特别是在巴黎周围地带,皇家猎场进一步扩大,与它相邻的土地都无法耕种”。见勒纳尔(G. Renard)、乌勒西(G. Weulersse)《近代欧洲的生活与劳作(从15—18世纪)》,p.181。
[21]巢王李元吉好猎,其被控诉的罪名便有“王在州之日,多出微行,常共窦诞游猎,蹂践谷稼,放纵亲昵,公行攘夺,境内六畜,因之殆尽。……百姓怨毒,各怀愤叹。以此守城,安能自保!”见宇文歆《谏齐王元吉书》,载《全唐文》卷一三三。
[22]《阿拉伯人眼中的十字军东征》,p.34。
[23]杰弗里·皮尔彻《世界历史上的食物》,p.5。
[24]见《续景德传灯录·昙花禅师》:“从此卸却干戈,随分著衣吃饭,二十年来坐曲录床,悬羊头卖狗肉,知它有甚凭据?”
[25]《史记》卷九五樊哙传:“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史记正义:“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
[26]王利华《中古华北饮食文化的变迁》,p.116。
[27]俞为洁《中国食料史》,p.406。
《魏公子列传》中的“毛、薛见重,万古希声”,怎么理解
毛公与薛公是战国时期魏国底层人物,但是被信陵君重用,一时引为佳话,是要被历史传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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