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晋城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在市区买了房,却因为没有拿到房产证而迟迟无法上户;小夫妻结婚后因没有稳定住房,长期和父母居住而无法迁移户口;夫妻婚后因没有稳定住房,户口长期分离,类似的户口问题给一些市民的生活带来了烦恼。近日,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彻底解决了这些群众的户口问题。
新政策进一步放宽合法稳定住所范围,暂时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市民也可落户了。群众已购买了产权合法的住房且实际入住,但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经本人提交相关材料后,经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给先期办理户口迁移。“在此之前,合法稳定住所必须有房产证或者加盖住建局印章的正式购房合同,此次放宽条件后,只要有加盖开发商印章的购房收据、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以及房地产公司证明和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就可先期办理户口迁移。”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这次放宽合法稳定住所范围,是充分考虑到我市房屋产权现状和广大群众购房落户的需求,将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努力让群众享受到户籍改革带来的红利。”
新政策还进一步放宽了市区、县城所在地已婚子女投靠父母条件。为解决成年子女无合法稳定住房,并长期与父母居住在一起,本着“人户一致、实际居住”的户籍管理原则,我市将取消年龄或婚姻限制,重点放宽市区、县城所在地两类子女的投靠迁移。第一类为夫妻双方在本市(外地)学生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长期居住的,可投靠父母。第二类为夫妻双方现户口登记地址属于空挂户,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长期居住的,可投靠父母。
此外,本次政策调整还简化了夫妻户口迁移手续。夫妻一方是我市家庭户口,夫妻双方长期居住此处,另一方需将户口投靠至其户口所在地的,取消提交相关房屋证明,夫妻双方只要凭借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办理落户,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则还需提供乡级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