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规章制度2019-05-19 12:46:24李一老师

等制度的修订。

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员职级晋升。

 (二)老师职称晋升。

 (三)人员聘任。

第六条  重大事项安排主要包括:

 (一)经费的预算与决算。

 (二)军训计划的修订。

 (三)军训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四)军事类通识课、选修课的开设。

(五)国防生的选拔、违纪处理和毕业分配。

 (六)复退军人的安置。

 (七)校级以上优秀的评比和申报。

 (八)科研课题的立项与申报。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一)设备在2万元以上的。

 (二)会务费在1万元以上的。

 (三)接待费在3千元以上的。

 (四)军训服装准入资格的招标。

章决策方式

第八条  根据人武部(军事教研室)的编制、体制实际,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由人武部(军事教研室)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章决策

第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具体负责人武工作或教研室工作的同志做好材料起草、资料收集整理、调研等各项准备工作。决策时,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第十条  部(室)领导、具体工作负责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或小范围酝酿的形式代替全体会议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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