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发现罚款50元。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七、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3.离开时按规定签卡。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