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人武部(军事教研室)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促进干部廉法自律,结合人武部(军事教研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体决策。凡涉及人武部(军事教研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由人武部(军事教研室)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党内规章制度和学校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三)民主决策。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四)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监督等关键环节,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三条 “三重一大”是指:人武部(军事教研室)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
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 重大问题决策主要包括:
(一)人武部(军事教研室)贯彻落实党、国家和军队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二)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规划、创新举措、体系设置、指标要求。
(三)国防生招生与选拔计划、管理细则、毕业分配原则。
(四)学校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奖惩制度。
(五)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