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苏州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

二胎政策2019-08-05 09:35:06三水老师

2018年苏州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苏州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

苏州二胎政策规定

苏州陪产假多少天

陪产假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陪护假,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我国各地2015年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规定的。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的规定,但是,究竟陪产假多少天,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晚育护理假1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晚育的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也就是说女职工休产假法定的最少产假期为90天;对于一方或双方均是再婚的,没有特别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方对于男职工是否有陪产假及陪产假的长长短规定不一。晚育的条件如下: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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