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填报高考农村专项招生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高考招生专业志愿须填报认定专业,否则不享受任何录取优惠政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圆梦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圆梦计划”招生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6年6月3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6年6月13日到我校报到,6月14日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考试通知。
考核结果公示:2016年6月22日前,学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