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校将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无法通过材料审核。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圆梦计划”农村专项的考核工作。
2.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6月3日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复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数学、语文,笔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生源分布情况、考生所报专业及所选专业分布情况确定“圆梦计划”农村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录取政策,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七、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A、B两档优惠政策:(1)A档入选考生高考实际分数达到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2)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15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