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医疗机构分为医院和私人诊所

出国资讯2022-11-13 06:00:08编辑部

  瑞士的医疗机构主要有医院和私人诊所两种。在瑞士,初级保健职能是由私人诊所承担的,大多数机动的医疗服务由个体开业医生提供。

  在瑞士,设立医院需要经过政府严格的审批手续。如果某一地区医疗资源短缺,当地乡(镇)政府或几个乡(镇)政府联合向州公共卫生局提出申请,州卫生局根据当地医疗机构的情况做出决定。但开办医院所需的经费须由提出申请的乡镇自筹一部分。个体医生的私人诊所若要设立病床,也需州公共卫生局批准。

  瑞士医院的劳动关系是比较固定的,医院根据州卫生局核准的病床数量,按比例确定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医务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立医院医生的工资水平是政府参照相应级别公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制定的。

  瑞士医院不对病人收费,而是将医疗服务发生的费用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费用通知单付费50%,另外50%由州政府承担。医院日常运转的全部费用都由州政府承担,医院要求购买大型设备时,需要由州政府负责审批,并提供经费。

  在瑞士,政府对公立医院采取管办分离的模式,政府对医院的经费划拨都是通过医院联合会实现的。医院联合会对医院的申请评估权衡后,再提交给政府。

  瑞士医院和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政府将每一种医疗行为分解为若干个“点”,医院根据为病人提供服务的“点”数计算医疗服务的价格。具体收费标准每年由保险公司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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