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及大连市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相关要求,为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东北财经大学考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月23日 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 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
东北财经大学之远楼。具体考场对应教室信息可在“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查询,或于12月22日17:00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考场区域外公告板处查看。
三、考生须知
(一)考前准备
请考生于12月13日至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场检查
1.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域(之远楼前广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请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2.考生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之远楼)时,应有序排队进入安检区域并主动配合安全检查。考生须经智能安检门检查和人工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楼宇。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执行,以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请考生提前检查个人物品,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4.如有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对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5.考生进入考场(教室)时,须再次接受监考员身份核查和人工安全检查,身份核查无误、安检通过后到达考位。
(三)考场管理
1.考生在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之远楼)进出考场(教室)所在楼层时请尽量使用楼梯,以免造成拥堵,如确需使用电梯,请在考试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使用1号电梯和4号电梯。
2.各场次考试结束后,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之远楼)将进行封闭,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离场,不要在楼内逗留。
3.考试期间考生每科考试的考场号不同,一般都要更换考场(教室),请考生认真查阅准考证上的考场信息并对照考点公告板,避免因走错考场而耽误考试。
四、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
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有特殊要求,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定:
(一)答题前,在答题卡和试卷上规定的位置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
(二)条形码核对无误后,由考生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平整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的方向要正确。不要用手反复摩擦条形码,不要在条形码上及周围涂划或弄上污渍。
(三)须涂点的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作答(涂黑);其他试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禁止用其他颜色的笔及圆珠笔、铅笔答题。
(四)必须在答题卡上每题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其他题号的答题空间作答无效。答案不能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写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五)考生答选考题时,必须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要求把所选题目对应的题号涂黑,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照题目要求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空间内作答。答题内容与所选题号不符,答题无效。作答的选考题号未涂,答题无效。
(六)如有画表或作图题,画线、绘图时下笔不宜过轻、过细,否则影响扫描效果。
(七)不允许在答题卡上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八)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修改选择题涂点用2B铅笔,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使用橡皮擦时应注意不要对试卷造成破损。
(九)考生考试时要注意答题卡的摆放,要保持答题卡整洁,不能折叠和弄破。
六、其他
(一)考点在属地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指导下开展考试组织工作。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重要消息,或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获取考点最新信息。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