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办人员请注意:
原定1月25日、1月30日发起单位汇缴扣款的,现统一调整到1月20日扣款。
请各指定扣款结算日为1月25日、1月30日的单位,在调整后的扣款结算日(20日)当日保证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及时在此之前办理职工增加、减少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还贷款职工请注意:
原定1月26日的还贷委托提取顺延到1月31日。
在此期间要还贷款的职工,请确保在贷款还款日前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以免造成逾期。
如果收到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的短信后,请抓紧时间把压岁钱、年终奖存到还贷银行卡里就行,银行会再次发起扣款的。
另外,过年期间(1.24-1.30)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大家要确保在贷款还款日前还贷银行卡内余额充足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