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后多久可赔偿有规定吗?
1、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后多久可赔偿没有明确的规定,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费用产生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
2、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3、对于可以获得责任方赔偿的部门,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若是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事宜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二、交通事故工伤由谁赔偿?
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同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因交通事故发生受伤的职员,伤情可能会被依法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治疗的医疗费等无需患者自己支付。处理交通事故的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认定,确定各方责任之后,受伤的职员可以向另一方交通事故当事人提出赔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