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二、所需材料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1、办理地点:常德各县市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及派出所
补充: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四、办结时限和费用
1、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2、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