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考采取“4+6”模式

中考政策2019-05-20 11:02:39王新老师

将现行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基本依据。同时坚持“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1.考试科目。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共12门课程。

2.成绩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形式呈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

3.命题要求。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突出考查学科核心和主干知识及技能,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想方法,增强学习潜能考核评价。适当调整试卷结构,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划定四条最低录取控制线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等的招生录取模式。

1.学业水平考试计分。按照“夯实基础,保障基本,全科开考,负担适度”的要求,确定录取计分科目,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各科目实际成绩计总分,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录取。

2.综合素质评价计等。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学生初中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加大考核力度。

3.实行最低录取控制线制度。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每年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当年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优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区其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实现学生的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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