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代,植树规模有更大发展。明太祖朱元璋在推行一系列振兴社会经济文化措施中,就有植树造林一项。“凡农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对利用空地植树的实行免税,而对不完成植树任务者惩罚,对砍伐树木者治罪。清朝前期,也要求地方官员劝谕百姓植树,禁止非时采伐和牛羊践踏及盗窃之害。鸦片战争后,一批有识之士提倡维新,光绪皇帝曾诏谕发展农林事业,兴办农林教育。
民国植树式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意识到森林的重要意义和倡导植树造林的人。1894年,他在《上李鸿章书》中就强调“急兴农学,讲究树艺”。1915年,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农商部呈准大总统,以每年清明节(每年4月5日前后)为植树节,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指定地点、选择树种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活动。该决议于同年7月21日获批准,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自此,中国正式有了自己的植树节日。
1928年4月7日,民国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1929年2月,农矿部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1930年2月呈准行政院,规定自3月9日至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并于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则出于三月初旬寒气未消,不适于栽树的缘故,将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左右。而后,行政院院会通过了《植树节举行造林运动办法》,通令全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