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科局:责任人:袁智。负责寄宿生生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9+3”29县扩面特困地区三年级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等资金的清理核查。将已兑付到户到人的资金明细下发各乡(镇)进行公示;与财政局核对补贴资金拨付金额;与银行核对清理兑付成功、未成功的资金及户数,未兑付成功的资金采取的二次兑付具体措施;并负责本单位各项补贴问题收集、核实、整改和项目资金政策的宣传、公示、解释、落实工作。
5.民政局:责任人:潘金洪。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金(五保)、孤儿生活补助、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义投诚人员补助、精简职工生活补助、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优抚对象定期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退役士兵安置、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等资金的清理核查。将已兑付到户到人的资金明细下发各乡(镇)进行公示;与财政局核对补贴资金拨付金额;与银行核对清理兑付成功、未成功的资金及户数,未兑付成功的资金采取的二次兑付具体措施;并负责本单位各项补贴问题收集、核实、整改和项目资金政策的宣传、公示、解释、落实工作。
6.发改局:责任人:魏洪波。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资金的清理核查。将已兑付到户到人的资金明细下发各乡(镇)进行公示;与财政局核对补贴资金拨付金额;与银行核对清理兑付成功、未成功的资金及户数,未兑付成功的资金采取的二次兑付具体措施;并负责本单位各项补贴问题收集、核实、整改和项目资金政策的宣传、公示、解释、落实工作。
7.残疾人联合会:责任人:王旭。负责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清理核查。将已兑付到户到人的资金明细下发各乡(镇)进行公示;与财政局核对补贴资金拨付金额;与银行核对清理兑付成功、未成功的资金及户数,未兑付成功的资金采取的二次兑付具体措施;并负责本单位各项补贴问题收集、核实、整改和项目资金政策的宣传、公示、解释、落实工作。
8.卫计局:责任人:余庆品。负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少生快富资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计划生育安环补助资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清理核查。将已兑付到户到人的资金明细下发各乡(镇)进行公示;与财政局核对补贴资金拨付金额;与银行核对清理兑付成功、未成功的资金及户数,未兑付成功的资金采取的二次兑付具体措施;并负责本单位各项补贴问题收集、核实、整改和项目资金政策的宣传、公示、解释、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