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食用菌加工企业污染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环保设施升级,全县被列入污染整治的食用菌加工企业160家,关闭拆除48家,剩余112家。其中,需要废气治理的企业112家,监测达标排放企业107家,5家企业正在进行设备整改并申请环保验收;需要废水治理的企业95家,监测达标排放企业68家,27家正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并申请环保验收,12月底前112家全部完成废气废水污染整治。
5.关于“平湖镇塑料厂烟气和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平湖镇11家塑料厂已停产整治,正委托环保公司重新对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设计,8月底前完成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使用,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11家企业原有设备均已拆除。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开展检查25次。
6.关于“推进‘湖城一体’发展战略有的项目决策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翠屏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快推进总投资8300万元的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10月份完工;总投资1.3亿元、全长9.3公里的翠屏湖内湖环湖景观慢道已完成图审。二是依法依规做好“爱乐·翠屏湖庄园”项目的整改和涉诉工作,由县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整体收回。三是出台《2018年沿湖乡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年度综合量化考评方案》,12月底前完成翠屏湖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验收工作,严厉打击湖区无证采砂和周边乱滥建等违法行为,保护好翠屏湖的生态环境。对“湖城一体”2个子项目改变使用林地用途问题,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诫勉谈话处理,诫勉教育1人(科级),通报批评1人(科级)。
7.关于“翠屏湖风景区旅游设施简陋”问题。
整改情况:投资185.67万元完成翠屏湖旅游便民码头、大游船泊位项目建设;投资2667.6万元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建设,12月竣工;投资650万元推进主码头及集散中心的周边景观绿化工程建设,12月竣工。选派工作人员做好景区秩序、环境卫生等工作。目前,正在制定3A级景区创建规划。
8.关于“工业项目引进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印发《古田县产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古田县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今年上半年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25场(次)、“一把手”招商活动13场(次),参加第十九届宁德投洽会等招商活动,与福州华链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总投资16.3亿元的投资协议;引进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额过亿元企业,预估年产值34.9亿元。二是依法收回停产企业。福建天鸿达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由县工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收回。三是引导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福建省腾高管业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为福建百通管业有限公司,已恢复生产;古田县腾顺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技术改进并恢复生产;福建省恒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完成产品转型升级并恢复生产;福建恩汇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正在招工尽快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