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范围及资料
1、排查范围
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
2、资料
(1)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排查辖区航道上桥梁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状况及时向市处、县局汇报。
(2)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排查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发现安全隐患是电力公司向电力公司发函督促整改,是电信或者是联通的向职责单位发函督促整改。
(3)排查航标正位及发光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排查车船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是否持续良好技术状态,驾驶人员是否按章操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排查站内部防火防盗防漏电及门面房防火防漏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组织机构
我站成立由处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航政股,负责日常工作和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市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内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条登记,制定整改。
2、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月底)。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部门、职责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集中整改,能整改的在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在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帐,做好隐患整改统计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治理整改。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认真进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监控,坚决遏制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