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成立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彪(区政府副区长)
谭 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池 巍(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君发(区生态局局长)
练余天(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雷 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邓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班士平(区商务局局长)
尹文君(区交通局局长)
张建军(区水务局局长)
胡 鸿(区爱卫办主任)
滕晓君(区规划分局局长)
兰方鸿(区交管分局局长)
张 斌(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定忠(湿地公园管理处副处长)
何 东(区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
谢 梅(区整治办主任)
周春成(贵筑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余光平(溪北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单长发(明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周森林(清溪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刘家庆(阳光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大气办”负责本次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1月5日前完成)
1.对辖区室内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室外露天烧烤场所及摊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花溪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摸底调查表》逐户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摸底情况及专项整治方案11月5日前报区大气办备案。
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湿地公园管理处
配合单位:区生态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5日前
(二)宣传教育阶段(10月—12月)
区新闻信息中心要加大对本次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氛围,增加广大群众及经营户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各责任单位在摸底的同时要向经营户做好餐饮油烟整治的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区新闻信息中心、湿地公园管理处、各社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餐饮油烟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