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范本(3篇)

整改方案2019-08-22 15:51:00李天扬老师

(二)边查边改、完善制度阶段(2月-6月)。坚持问题导向,对治理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需要时间较长的,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进度要求。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分类提出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政策和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7月-12月)。集中核查结束后,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经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要盯住问题不放,督促整改到位。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织细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防控农村危房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李杰铭、王海维,局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科暨规划设计室,制定具体方案。建立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1月9前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每月13日向局专项治理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二)严格落实政策规定。按照省、市、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各相关要求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把专项治理行动与“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村危房改造更加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注重治理实效。各责任部门要增强目的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进行客观反映,加大查办力度,同时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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