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分管(股)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股(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股(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股(室)负责人对所在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股(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股(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支部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支部书记、局长签名:
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局长签名:
20**年 月 日
个人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参加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三、自觉遵守省人民政府在行政机关推行等制度,从维护单位利益出发,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搞好对外交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