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在少年班教育改革成果基础上,招收第七届创新试点班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习成绩优秀、创新潜力突出的高二(含)以下学生。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考生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ustc.edu.cn报名并打印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考生将填妥的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等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我校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网上缴费系统http://sf.ustc.edu.cn使用工行、建行、中行网银支付报名费用。
4、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所规定时间内制作准考证,并用快件寄至考生个人地址,考生凭准考证在当地规定时间内办理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手续。
三、考试与录取
1、考生参加我校选拔测试,我校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复试人选。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加10分参与选拔。
2、我校组织复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及非智力因素测试,通过者为创新选拔资格生,分A/B/C三档。
3、资格生在当地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与当地高考(理工类)科目相同。考生高考试卷由所在省份招生部门评阅并向我校提供成绩。
4、资格生录取原则: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B/C档资格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基准线下40/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可录取。
5、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