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招生资讯2019-05-20 12:02:07李一老师

2、获得我校“面试A”资格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3个专业/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自主招生政策,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学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学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学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学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遵循“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十、附则

1、本实施方案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202.112.78.104/serv/recruit/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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