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