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3.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管理,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5.学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咨询电话:0871-65033819,65032173传真:0871-65031112
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网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