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新政策2019-05-19 11:02:41王华老师

注意:

1.非保定市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户籍人员,且不在以上三区工作、居住的,不接受申请。

2.无论父母有没有房,只要是本市户籍满18岁的单身青年在保定市主城区工作居住的,可自行申请公租房,不需要提供家庭其他成员资料。

3、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二)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民政出具的离婚协议,丧偶家庭需提供死亡证明;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公司)承诺书》,用人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出具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定市户籍无工作单位的需居住地社区开具无工作证明;

(四)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居民需提供本区未享受保障房证明及无房证明原件。

申请程序

(一)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居民和新就业职工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领取表格并提交相应资料;

(二)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申请人需所在公司统一到公司注册地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表格并提交相应资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所在公司统一到公司注册地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表格并提交相应资料;

(四)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居民可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保定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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