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铁岭城市发展规划,铁岭城市规划高清图最新消息

新闻发布2019-07-18 08:47:01李一老师

未来铁岭城市发展规划,铁岭城市规划高清图最新消息

一、《总体规划》修编主要内容
1、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规划地域层次
本规划分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铁岭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2980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控制区):包括银州区全部、凡河新区全部,铁岭县的平顶堡镇全部、熊官屯镇全部、腰堡镇全部、新台子镇全部、阿吉镇全部(包括原蔡牛镇)、镇西堡镇全部,总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城市建设区):包括西至哈大高速铁路、东至山体、南至万泉河、北至柴北二路,由老城片区、新城片区、铁南产业园区三大片区组成。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32平方公里。
3、规划重点
--全域规划,城乡统筹,四化互动,多规衔接
通过区域分析研究铁岭市的区域地位,分析其发展的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对铁岭发展进行科学定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城镇发展目标和战略。跟随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趋势,综合分析评价市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以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依托服务业推动城镇化的思路指导铁岭城市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上位规划的指导作用,保证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从规划期限、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和保障设施等方面进行衔接。
--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预留远景发展空间
从市域人口城镇化的大背景解析铁岭市发展规模,分析研究市域人口增长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趋势、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以确定合理的城镇化模式、水平和城镇人口的空间分布。在研究中心城区发展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中心城区发展规模,解决人地矛盾,同时近中远期相结合,分期发展,并合理预留远景城市发展空间。
--优化城市布局结构,打造活力城市
梳理和优化铁岭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尊重现状“两城一区”发展的趋势,整合铁岭中心城区现状用地,由现行的总体规划确定的“双城”结构向“两城一区”结构转变,打造老城片区、新城片区、铁南产业园区三大片区。优化和提升老城区功能;新城区则对现状城市功能业态进行调整,塑造铁岭城市新中心,打造城市活力中心;整合工业用地,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铁南产业园区有序发展。
--塑造城市特色,突出山水田园城市风貌
规划应充分利用铁岭良好的自然山水条件和人文资源,将保护自然景观和历史景观、发掘民俗特色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与品位,突出城市特色,将山、水、田、城融合在一起,塑造山青、水秀、田绿、城美的生态田园城市。
4、规划期限
为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年限为:2014-2030年,其中:近期:2014-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5、城市性质
市域定位:全省生态农业基地和能源基地,以能源、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城市。 
中心城区定位:沈阳经济区的副中心城市,特色装备制造业和商贸物流基地,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国北方水城。
6、城市职能
--副中心城市
沈阳经济区的副中心城市,主要承担区域先进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商贸物流、金融后台服务、科研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的职能。
--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以专用车和工程机械为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全国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绿色农业示范市,以现代畜牧、保护地蔬菜、榛子为主导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现代服务业基地
以商贸物流、金融后台服务、科研教育、创新产业、商务办公和休闲旅游服务等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基地。
--山水生态宜居城市
充分利用现有的东部山体、辽河水系、柴河水系、凡河水系以及莲花湖湿地等生态资源,打造山水生态宜居城市。
7、城市规模
市域规模:2030年全市人口达到360万人。
中心城区规模:现状用地75.30平方公里,人口50万人;近期(2020年)用地规模100平方公里,人口75万人;远期(2030年)用地规模132平方公里,人口115万人。
8、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按照“跨越发展、组团结构、内居外产、生态契合”的布局模式,以新城片区为中心,优化老城片区用地,整合铁南产业园区产业用地功能,贯通山水田园,城随山转,水穿城过,山水相映,融山、水、田、城于一体,规划形成“依山顺水,三带三区,一环串城,双心辉耀,绿廊隔城”的城市空间结构。
“三带”指依托南北向交通走廊形成的中部城市功能发展带,依托辽河和生态农田打造的西部辽河休闲游憩带,以及依托山地条件和自然山林打造的东部山体运动娱乐带;
“三区”指老城片区、新城片区、铁南产业园区三大片区;
“一环串城”指在中心城区外围依托辽河路和沿山路形成的旅游环线,串联起老城片区、新城片区和铁南产业园区三大片区;
“双心辉耀”指两大城市中心,分别是:依托新城片区如意湖行政中心打造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和围绕老城片区火车站形成的城市商业中心;
“绿廊隔城”指位于老城片区和新城片区之间,以及新城片区和铁南产业园区之间,起到分隔片区用地、构建城区生态系统骨架作用的两条生态绿廊。
10、综合交通规划
(1)道路网布局:城市道路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老城区保留现状方格网格局,进一步梳理主、次、支三级道路,完善整体路网结构。新城区形成围绕如意湖公园的放射环状道路网格局。城南产业区形成纵横交错的方格网道路格局。
(2)对外交通规划:“两条高速”+“三条铁路”+“三条区域联系通道”。
高速:京哈高速;沈环高速。
铁路:京哈铁路;哈大高速铁路(1个高铁站);沈铁轻轨(5个轻轨站点)。
区域联系通道:102国道、沈铁二号线及其延伸段、六盘山路及其延伸段(沈铁三号线)、新调公路、铁调公路、铁抚公路等。
11、绿地系统规划
从“大地园林化”的战略出发,构筑铁岭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的大环境大园林空间,即把园林化的市区绿地系统和郊区的景观区(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风景林地、野生植物园等)与生态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绿化隔离带、垃圾填埋场防护绿地、森林、湿地、水体、农田、园地)结合起来,把城市及其绿地系统融入大自然中,成为一体,并实现园林化。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环、两廊、三轴、八园”的绿地系统结构。
(1)一环:中心城区外围的河流、自然山体、生态绿地、生态农田、林地形成的绿化环,既能为城市提供休闲游憩空间,也是中心城区的外围生态屏障。
(2)两廊:位于老城片区、新城片区,新城片区、铁南产业园区之间起到分隔片区作用的生态绿廊,形成铁岭中心城区的绿化背景和通风走廊,提升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质量。
(3)三轴:柴河、凡河、天水河绿轴。
规划沿柴河、凡河、天水河两侧控制一定宽度的绿地,形成带状公园,在滨河绿地内布置步道、建筑小品等。滨水绿化轴东西向贯穿中心城区,联系外围生态绿地,与外围绿地、城区内的防护绿地以及其它各类公园绿地和各类附属绿地共同构成铁岭城市绿地系统的整体框架。
(4)八园:共规划八个市级公园,其中包括两个城市公园,六个郊野公园。
城市公园:如意湖公园、龙首山公园。
郊野公园:莲花湖生态湿地公园、熊官屯生态公园、蟠龙山森林公园、凡河生态湿地公园、双龙山生态公园、范家屯生态公园。
至规划期末,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20.9公顷,人均绿地面积11.49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1251.8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0.89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0%。
12、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略)
13、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确立规划地位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加强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各类各项建设都应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协调、有序地进行。
(2)加强规划管理
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切实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
(3)深化规划编制
在本次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划,尽快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设计,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和贯彻。
(4)推进近期建设
开展并滚动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实施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
(5)完善引导和调控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规划实施中的作用,根据土地价值规律和产业集聚规律,完善政府土地利用引导和调控机制,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6)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互动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生态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7)健全监督机制
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8)开展公众参与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9)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扩大开放,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吸引社会与民间资本和资金,实现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化、多元化经营,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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