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台州城市发展规划,台州城市规划高清图最新消息

新闻发布2019-07-18 08:45:54王新老师

坚持生态优先、环境友好

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

批复指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其中,加快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是批复的重要内容。

批复强调,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天台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根据此次总规修订,将重要饮用水源涵养区、坡度大于25%的丘陵山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绿廊、湿地保育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见图集33)。规划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包括规划禁建区以及限建区的部分区域,面积约1033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63.18%,具体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规划区空间管制的要求实施控制。

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也是批复的基本内容。批复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凸显城市特色风貌,延续城市文脉

批复对这方面作出指示,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重点保护好章安古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保护城市整体山水格局,突出山、海、江、城有机交融的城市特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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