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议【荐读】

新闻发布2019-07-18 08:45:34王华老师

6.一级批发市场建设启动。积极推进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协调市场选址,依法合理规划和供应土地,形成设有现货交易区及电子交易区,加工配送(冷链)、仓储、政府储备、商业生活配套等功能规划齐全,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完备的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建成后,逐步整合现有市场资源,形成主要面向市内批发商并具有一定规模商品集散能力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其在商品流通、货物集散、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成国家“南菜北运”的物流节点。(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相关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7.农贸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一要全面实施食品销售者信息、基层监督检查信息“双公开”制度。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引导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二要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管理,完善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市场检验检测机制、提高市场源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服务业委,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8.餐饮食品安全持续提升。一要落实餐饮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年度餐饮单位自查率达到100%。二要推进餐饮单位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鼓励餐饮单位采用“五常”(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6T”(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以及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ISO(国际标准化)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规范经营行为。三要开展餐饮单位明净行工作,大力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经营,2017年底实现全市100%持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实施明厨亮灶,70%规模以上(食品加工经营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督促餐饮单位净化就餐环境,优化餐饮单位店容店貌。四要深入推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提升工程,督促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学校食堂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学校及托幼园所食堂量化分级AB率均达到100%,继续推进中央厨房进校园工作。五要进一步提升中央厨房食品安全水平,支持和鼓励“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配送模式,保障配送食品的安全质量。六要加强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管理,督促餐饮单位与合法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签署协议,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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