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议【荐读】

新闻发布2019-07-18 08:45:34王华老师

(四)凝聚合力,确保满意。着眼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尺,切实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全面发挥抽检监测作用,积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认知度、满意度较高,创建中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评分逐次上升,到2017年底,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

(三)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达标。按照创建工作“第一年全面铺开,第二年巩固提高,第三年拾遗补缺”的总体部署,2017年全力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力争2018年上半年通过省、国家层面验收。

四、主要任务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6号)要求,持续深化“十大支撑工程”,逐条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完成工作分工任务。同时着眼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全市范围推进“十大重点项目”。

(一)食品安全“十大支撑工程”。在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着力突出我市创建特点,继续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提升、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食品“三小”规范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快速检验网络建设、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等“十大支撑工程”建设,破解监管难题,凝聚创建合力,巩固创建成果。(具体责任分工详见大政办发〔2016〕16号)

(二)食品安全“十大重点推进项目”。

1.地产食品质量全面提升。一要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食品生产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食品安全管理员,推动食品生产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二要加强企业供应商管理及原料验收工作。引导推动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和实施供应商管理制度及原料验收管理制度,做好对原辅料供应商的审核和对入厂原料的把关。三要引导地产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四要加强地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地产食品生产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并实施跟踪抽检,严厉打击地产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地产食品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率达97.5%以上。(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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