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住房新政策 上海商住房大整治最新消息

新闻发布2019-07-18 08:44:27李天扬老师

上海市政府在最新申明中表示,部分开发企业曲解政策、拖延整改,对购房人要求退房等维权行为设置障碍。

据财新记者了解,业主和开发商之所以不能达成一致,主要原因是对于退房款多少存在争议。大部分开发商同意业主退房,但是只能接受原价退款,部分项目愿意附加资金利息。但是业主的诉求是按照现在的房价退款,这一两年来的房价上涨部分,也要让开发商负担。

还有一部分的业主不愿意退房,希望已购房屋的属性能够被认可为既定事实。据上海市住宅市场限购多年,资质不够的购房者以商住房为首选。这些人包括投资客,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刚需。

上海市政府在最新的申明中明确,对已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权,开发企业必须积极配合;购房人希望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交付使用,相关信息记入房屋交易登记系统。

易居中国企业集团CEO丁祖昱分析认为,上述表述意味着政府承认了已购房屋可以入户居住,但是此类房屋只能居住不能再拿来交易。

此前,上海市政府对已入住的商住房明确政策口径,即从严管控,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

上海市住建委和相关部门此次明确:上海市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主动整改的开发企业,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或对购房人依法维权设置障碍的,将依法严处。情节严重的,还将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土地招标、拍卖等措施。

同策咨询研究部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房企的销售业绩中,有13家房企的商办类销售金额占其整体销售金额的一半以上,最高占比达96%。

2016年全年,上海土地市场卖出的87宗土地中,商办地为49宗;1441亿元卖地收入中,商办地贡献了3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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