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人委托为合法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处理坐落于之房地产如下项事项:
口一、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口二、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口三、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口四、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口五、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事宜;
口六、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事宜;
口七、办理上述房地产预告登记事宜;
口八、办理上述房地产单方预告登记事宜;
口九、办理上述房地产更正登记事宜;
口十、办理上述房地产异议登记事宜;
口十一、办理上述房地产文件备案登记事宜;
口十二、办理上述房地产权利注销登记事宜;
口十三、领取房地产权证及初始密码凭证;
口十四、领取房地产登记证明;
口十五、领取房地产登记备案证明;
口十六、办理房屋买卖合同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附件:
委托人签名:单位签章: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