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贷款额度:可达房价80%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要么多付首付,要么向商业贷款请求帮助。为解决职工这一“房”恼,江西省要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原则上按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房总价款的80%确定。个贷率低于85%的城市,可按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商品房总房款的70%确定最高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曹达红称,如果地方公积金略有富余,就可以将公积金贷款额度再适当提高。
降低贷款门槛: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
江西省还将降低贷款门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举例:职工李某此前在九江工作缴存公积金已经有5个月,辞职到南昌来工作,新工作缴纳公积金时间才2个月,那么他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合并,即已达到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他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最长贷款期限:可提高至30年
举例:如果李某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经50岁了,按照以前的规定,他最多只能贷款10年,新规定出台后,他可以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也就是说可以贷款15年。
同时,江西省延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可提高至30年;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伸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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