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2:54三水老师

一、阳泉市生育住院备案

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生育,就医一般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入院三日内到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住院备案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持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②、医院医保办开具的《阳泉市参保职工住院备案表》;

③、参保证(或单位证明);

阳泉市异地医院生育

参保职工因工作、本人家庭原因需要在异地生育的,需在本人住院生育前填写《阳泉市生育保险常驻异地工作、异地定居定点医院备案表》进行备案登记,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异地生育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②、结婚证;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户口本复印件。

二、阳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三、阳泉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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