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2:08李一老师

(三)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80%;不高于质押的公积金总额。

(四) 同一套住房可申请先提取后贷款(同时办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加上申请贷款的额度,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第八条 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工作性质和经济收入状况,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效剩余年限。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住建部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二套(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房屋套数的认定原则是“先认贷后认房”,借款人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利率按还款日适用利率执行。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借款合同签订后遇法定利率调整导致每期还款金额变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但借款人可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借款合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打印新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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