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注意: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七种情况不能参与医保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可以参与医保报销,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之一者,则不参与医保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特殊病种医保报销
合肥医保报销的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心力衰竭、肝移植术后、癫痫、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膀胱肿瘤(灌注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再生障碍性贫血、丙型肝炎、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门诊治疗等。
从2016年11月1日起,一些特殊病种到试点医院就诊同样享受医疗报销,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5%,试点期1年。带状疱疹患者或急性面神经炎患者,只要符合住院标准就可以自愿选择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其中职工医保报销75%、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报销60%、其他居民报销45%,报销比例最高的为退休职工85%。除了这两种病种之外,以下病种也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3期)、冠心病陈旧性心梗、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等病种经认定合格后同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