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2.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个人可以由现单位向龙岩社保经办机构报参保,然后由龙岩经办机构向福州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同意接受函,福州经办机构就会把该人的参保基本情况转交。由于我省是省级资金统筹,所以资金不需转移,个人只需要向迁入地经办机构报参保。
省外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只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具体转移接续事宜将全部由福建省内的社保中心与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接。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很轻松地实现跨省转移,缴费年限也得到了有效延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省内转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省内转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省外转入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省外转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无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