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转入办理指南
广州失业保险转出办理指南
医疗保险
1、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直属分局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于15个工作日内寄往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后,办结转出手续,将《参保凭证》(第一、主色教育)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至相应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直属分局
广州医疗保险转移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
养老保险
转入:
1、在参保人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条件和资料,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联系函,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2、在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信息表和资金后,审核信息无误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
转出:
1、凭证打印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2、收到正确的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转移信息表并转出资金
失业保险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医疗保险
转入:
1、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经办机构寄回或申请人送回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关系转入手续
2、原参保地有个人医疗帐户余额转入我市,在关系转入的基础上,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实际到账1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账资金注入申请人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卡。
转出:
接收新参保地社会(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后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