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后,将结果通知失业人所在单位。单位在收到失业保险机构开具的《接受失业人员通知书》后,送交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经办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核定失业人员待遇标准及期限后,会告知失业人员,同时发给《失业保险手册》,建立《失业保险金发放卡》,失业保险金自办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1.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
电话:0471-791338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昌兴西街
电话:0471-882168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