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五险一金2019-08-07 10:15:07李天扬老师

政策调整后。停止办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之间互取、互贷、互还业务,互取、互贷、互还业务仅限于缴存职工与配偶之间办理。

十、停止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解读】:政策调整前。公积金缴存地不在荆州区域的缴存职工,能提供有效足额的贷款抵押,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停止受理公积金缴存地不在荆州区域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地在荆州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仍然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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